南通创新区紫琅人才公寓一期盛大发售!销售公

南通 更新于:2025-04-17 14:53
  • 希望之光9947

    恭喜南通创新区紫琅人才公寓一期盛大发售!以下是关于销售公告的一些可能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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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创新区紫琅人才公寓一期销售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南通创新区紫琅人才公寓一期项目经过精心筹备,现已正式对外发售。现将有关销售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通创新区紫琅人才公寓一期位于南通创新区核心区域,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是专为满足创新区人才需求而打造的优质人才公寓。
    二、项目亮点 1. 优越的地理位置:毗邻创新区核心区域,周边教育资源丰富,医疗设施完善。 2. 优质的居住环境:公寓采用现代简约设计,户型多样,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3. 便捷的交通网络:周边多条公交线路覆盖,距离地铁站仅数百米,出行无忧。 4. 丰富的社区配套:设有健身房、游泳池、儿童游乐场等设施,满足居民休闲需求。
    三、销售政策 1. 首付比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首付比例最低为30%。 2. 优惠政策:购房客户可享受政府提供的购房补贴及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3. 付款方式:支持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可根据客户需求协商确定。
    四、销售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X月X日,售完即止。
    五、购房流程 1. 购房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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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紫琅人才公寓一期位于南通创新区通富南路以东、智谷路以南,处于创新区核心区域,毗邻紫琅科技城、国际会议中心等产业载体,紧邻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周边集聚紫琅公园、紫琅新天地商业综合体、乐动新天地健身中心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95亩,容积率约2.0。本次推出人才公寓共计227套(17#、18#、19#、20#),单套户型建筑面积为105、128,交付标准为成品房(精装)交付。

      销售条件

      (一)销售对象

      1.创新区内人才:指符合《南通创新区人才安居管理办法适用对象(目录)》A-G类条件的人才。

      2.区外人才:指在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范围内符合《南通创新区人才安居管理办法适用对象(目录)》A-G类条件的人才,其中目录中企业注册地均放宽至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和通州湾范围。

      3.其他人才:指经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在创新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范围内消防官兵、军人军属等群体。

      (二)共性条件

      申请人户籍须在创新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和通州湾范围,并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现役军人满足户籍要求即可)。一线城市(北、上、广、深)人才需在创新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和通州湾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

      1.创新区内、区外人才:A-D类人才购房价格为销售基准价的6折,E类购房价格为销售基准价的6.5折,F类购房价格为销售基准价的7折,G类购房价格为销售基准价的7.5折。(基准均价27000元/)

      2.其他人才:消防官兵、军人军属根据服役期限、艰苦偏远地区服役、立功受奖等贡献程度享受6折-7.5折不等。急需紧缺人才享受政策以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认定为准。

      南通市、创新区购房补贴和南通市人才补贴按政府补贴政策正常享受;符合《南通创新区人才安居办法》的人才可享受1000元/,人才公寓专项财政补贴(与创新区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以上补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申购流程

      1.预约看房。有意向的购房人可拨打13773630951(咨询时间:每天9:00-17:30)进行看房预约及政策咨询,也可直接前往销售接待中心咨询(导航“紫琅人才公寓”)。

      2.提交资料。按照预约时间,携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至销售接待中心提交,并初步选择意向房源。

      3.资格复核。原则上在3天内完成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和选房时间通知购房人。

      4.选房。申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到销售接待中心选房,选房期间须申请人本人参加(持身份证);若本人无法参加,可由其授权委托人参加(授权委托人应提供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方、被委托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5.手续办理。具备销售条件后,销售接待中心通知申购人按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要求,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购房款缴付等相关手续。

      人才购房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人才政策优待,并保留追诉权利。

      2.享受优惠政策购买人才公寓的人才,自完成产证办理之日起3年内禁止销售。

      3.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公寓购买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附件:

      1.创新区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2.南通创新区人才安居申请表

      3.南通创新区人才安居管理办法适用对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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