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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温补贴申领攻略如下:
一、高温补贴条件
1. 在高温天气期间(一般是指6月至9月),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
2. 工作地点在江苏省内。
二、高温补贴标准
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高温补贴标准如下:
1.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
2. 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不低于40元。
三、申领高温补贴所需材料
1. 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2. 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3. 劳动者工资发放证明。
4. 用人单位高温补贴发放花名册。
5. 用人单位高温补贴发放公示材料。
四、申领流程
1.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高温补贴申请。
2. 用人单位核实劳动者是否符合高温补贴条件,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材料,确认符合条件后,将高温补贴发放给劳动者。
4.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将高温补贴发放给劳动者,并做好公示工作。
五、注意事项
1. 劳动者需在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高温作业,才能申领高温补贴。
2.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发放高温补贴,不得克扣或拖欠。
3.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
什么是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有关部门会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注意,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如果最高气温超过了40应该停止室外露天工作,并且不能扣减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高温津贴如何发?
1.用人单位选择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个城市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为准)。
2.用人单位选择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高温津贴的:
全年当中凡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人每小时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3.用人单位应通过内部民主决策程序,自主选择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并确定具体标准
其中,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将高温津贴制度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确定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和具体标准。
发高温津贴后能降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包含高温津贴,因此,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因高温停止作业,扣工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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