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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生育保险是针对南通市范围内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职工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南通生育保险的缴费指南,包括缴费流程及标准:
### 缴费主体
南通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为用人单位和职工。
### 缴费比例
1.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8%左右。 2.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目前南通市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缴费基数
1. "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 "基数上限":一般为南通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3. "基数下限":一般为南通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缴费流程
1. "用人单位注册":用人单位需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注册。 2. "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通过银行转账或社保局指定的缴费渠道缴纳生育保险费。 3. "职工参保":职工入职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4. "待遇享受":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缴费标准
1.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具体比例根据生育情况而定。 2.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举报 -
一、南通生育保险缴费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1.0%。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县(市)和通州区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1.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9.已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
10.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拓展】
南通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南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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